2024年6月9日,27歲的海歸女生王某雅遭同小區鄰居梁某某在自家門前騷擾,王某雅在看到物業65歲的保安前來處理此事后,便打開了房門,沒想到卻被梁某某直接捅了數十刀后殺害。案發后梁某某被鑒定患有精神分裂癥,有關部門對其違法行為評定為部分刑事責任能力。5月27日上午,該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來到法院直擊此次庭審。
被害人家屬的代理律師臧梵清在開庭前接受采訪時表示,他們作為受害人家屬的代理人,在全面審查案件全部卷宗的基礎上,會在法庭上提供嚴謹認真的法律幫助,“如果我們跟公訴人有不一樣的觀點,我們在法庭上可以堅定地提出;如果我們認為公訴人在整個刑事訴訟過程中出現了重大紕漏,我們要進行查漏補缺;如果我們認為辯護人在整個辯護過程中出現問題,或者我們認為公訴人處于不利狀態時,我們會在法庭上強勢進行反擊。”
臧梵清還表示,此次開庭是法院對事實進行調查,進行法庭辯論,公訴人、法院、代理律師、辯護人都要對被告人進行詢問。另外,法庭辯論尤其重要,在法庭上控辯雙方包括受害人代理人和辯護人之間要進行激烈交鋒,對于被告人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承擔什么樣的刑事責任,要進行非常嚴謹地辯論。“如果說法院認定被告人屬于間歇性精神病,在行兇的那一刻,她的精神狀態是正常的,那么被告人要承擔完整的刑事責任。如果法院最后認定兇手在案發的時候屬于精神病,那么我們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會繼續上訴。”
對于在開庭前一天收到被告人家屬的致歉信,臧梵清認為,他們這是在走形式,“從案發到現在隔了這么長時間,一次道歉都沒有,今天要開庭了,他們象征性地走這么一個形式,目的就是想告訴別人他們道過歉,為了在法庭上能夠引起公訴人和法官的同情。”
臧梵清還稱,他有時候也會做被告人的辯護律師,“我會第一時間代表家屬,向受害人的家屬進行誠摯道歉,轉達我的誠意,絕對不會是在開庭前幾天甚至是開庭前一天。我們有的時候還擔心家屬比較激動,會通過中間人反復跟受害人家屬去爭取,求得當事人家屬的諒解。此次這種寥寥數語寫了一封信進行道歉,這是完全虛假、沒有誠意的。”
視頻剪輯 周嘉楠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徐韶達 四川成都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