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6月29日訊(記者 郭一鵬) 近日,有一名女子在社交平臺發視頻,分享了環海南島摩旅遭遇,稱騎行誤入高速后,被一輛車牌號為瓊F的白色日產樓蘭私家車逼停。駕車男子身著便裝,自稱交警,但未出示證件、未告知警號,便直接沒收了摩友證件,全程態度惡劣,導致正常行駛的摩友受驚。這名摩友表示,摩托車誤入高速認罰,但提出質疑:私家車是否有權執法?高速上私家車能否逼停正常行駛的車輛?若逼停導致受傷,責任由誰承擔?未出示證件、身著便裝者可以沒收他人證件嗎?態度惡劣是否合規?
記者在女摩友發布的視頻上看到,當時一輛摩托車在高速公路的右側車道行駛,一輛白色私家車快速超車后攔停了摩托車,私家車上男子質問“你是哪個部門的”“怎么能騎車上高速”,女騎手回復“我是摩旅的,(上高速是)導航誤導,我走錯了”。隨后,女騎手詢問男子是哪個部門的,男子稱是交警隊的。視頻的末尾,男子將女騎手的證件拿走,要求到下下個路口再碰頭。
此事在網上也引發了不小的爭議,不少網友在觀看后表示,暫不表態,坐等警方的說明。記者注意到,就在昨天(28日)晚上,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針對此事發布了情況通報。2025年6月27日,一段標題為“環海南島摩旅誤入高速被私家車逼停”的視頻在網絡平臺廣泛傳播,引發公眾關注。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高度重視,迅速開展調查核實,現將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2025年6月26日18時許,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民警在駕駛私家車沿G9813萬洋高速行駛途中,發現一女子駕駛川AK94**號牌摩托車違法在行車道內高速行駛,對自身生命安全及其他車輛通行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民警當即采取鳴笛、喊話等警示措施,成功引導摩托車駕駛人減速并停靠至應急車道。民警向駕駛人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并指出摩托車在高速公路行駛系違法行為,且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要求該駕駛人立即駛出高速公路,后民警護送該駕駛人從白馬井互通駛出,將當事人及相關證件移交給高速公路管理大隊。高速公路管理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對摩托車駕駛人蔡某某作出罰款100元、駕駛證記1分的行政處罰,當事人對違法事實無異議,現場接受處罰并深刻認識到自身錯誤。
針對網民提出的4點質疑,現結合法律法規及事實情況逐一回應:
1.關于“非法截停”:《海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三款明確規定,摩托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時間,遇有職責范圍內的緊急情況,應當履行職責。摩托車違法駛入高速公路并在行車道高速行駛,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民警采取鳴笛等措施將車輛引導到應急車道,目的在于制止違法行為,勸導駕駛人快速撤離高速公路,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2.關于“未出示執法證件”:民警表明了人民警察身份,該駕駛人未對民警身份提出質疑,鑒于現場情況緊急,未再繼續出示執法證件。
3.關于“未穿制服、車輛違規停放”:事發時民警處于返崗途中,屬于非工作時間,駕駛私家車且未著警服符合實際情況。民警未將車輛完全駛入應急車道,目的是為了快速處置險情,保障群眾生命安全,但存在不規范問題。
4.關于“非法扣留證件”;民警將當事人移交高速公路管理大隊后,執法人員依法依規對證件進行查驗后返還,不存在非法扣留行為。
此次事件中,民警的處置行為始終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目標,但存在未能及時出示人民警察證等不規范行為,今后儋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將持續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如有疑問或建議,可隨時通過撥打12345或者122電話反饋。
儋州公安交管部門鄭重提醒廣大摩托車駕駛人:高速公路車流密集、車速較快,摩托車駛入存在極大安全隱患。海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就發布了《海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明確禁止摩托車駛入高速,為守護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切勿駕駛摩托車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