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共6章144條,包括總則、處罰的種類和適用、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和處罰、處罰程序、執法監督、附則。
記者注意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數據顯示,近三年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數量總體呈上升趨勢。2024年,全國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01526人,較上一年度上升4.3%。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在未成年人問題上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規定。
首先,此次修法對未成年人行政拘留執行規則作出重要調整:針對14至16周歲未成年人,若一年內累計兩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或14至18周歲未成年人初次違法但存在情節惡劣、影響嚴重等情形,公安機關可依法對其執行行政拘留。
此外,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確,對因未達法定責任年齡不予治安處罰,或符合條件不執行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機關應當依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關規定,采取針對性的矯治教育措施。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頻發的學生欺凌事件,已成為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會焦點問題。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此作出針對性規定:對實施毆打、侮辱、恐嚇等欺凌行為且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公安機關除依法給予治安處罰外,還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矯治教育措施。同時明確學校責任邊界——若存在未按規定報告或處置嚴重欺凌事件等失職行為,將被責令改正,有關部門還會對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新增設針對未成年人的聽證程序——對于可能被處以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人,其本人及監護人可以要求聽證,公安機關須依法啟動聽證程序,確保處罰決定有充分的事實和證據支持。這一規定,既避免誤罰風險,又通過程序參與,增強未成年人對法律的敬畏與認知。
新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明確加強了對組織脅迫未成年人從事陪酒、陪唱等有償陪侍行為的打擊力度。新法規定,對組織脅迫未成年人在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經營場所從事有償陪侍活動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加強了對組織、脅迫未成年人從事有償陪侍行為的打擊力度。新法明確,針對在酒吧、歌廳等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經營場所,組織或脅迫未成年人提供陪侍服務等有償陪侍活動的,公安機關將依法采取從嚴處罰措施:根據違法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若相關行為構成犯罪的,將嚴格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在未成年人案件辦理程序中增設了更具人性化的特別規定:當詢問違法未成年人時,若出現監護人無法到場的情形,應當及時通知其成年親屬、所在學校代表等到場,給予未成年人心理支持與權益保障。
校對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