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倉市婁東街道通過多方協調聯動,成功化解了一起因租客在出租屋內經營小作坊引發的鄰里矛盾糾紛,切實維護了社區的和諧穩定,保障了居民的合法權益。
出租屋內有隱患,鄰里關系陷僵局
租客李某(化名)租住在朝陽社區轄區內的一間出租屋內,為謀取經濟利益,他在出租屋內燒制各種鹵貨,并將成品放置在電動車上外出售賣。然而,這一行為卻給鄰居帶來了困擾。燒制鹵貨過程中產生的濃烈氣味使得鄰居連窗戶都不敢輕易開啟。不僅如此,出租屋內使用了煤氣鋼瓶,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鄰居對此多次嘗試與李某進行溝通協商,希望他能停止這種經營行為。但李某以自己花錢租了房為由,堅決拒絕搬離。雙方矛盾不斷升級,鄰里關系陷入僵局,甚至出現了言語沖突和肢體對峙的苗頭,嚴重影響了社區的和諧氛圍。
社區人員速介入,實地查訪破“癥結”
社區接報后,聯合民警迅速介入:社區居民組長、綜治干部和民警共同深入現場,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實地查看,詳細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并收集了相關的證據材料,為后續的調解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同時他們查閱了相關法律規定,一方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相鄰權的規定,李某在出租屋內燒制鹵貨產生的濃烈氣味,明顯超出了正常的生活容忍限度,侵犯了鄰居的相鄰權。另一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李某在出租屋內使用煤氣鋼瓶進行大量鹵貨燒制,場所不具備生產經營條件,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可能存在風險隱患,明顯違反了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定。
聯調聯動聚合力,織密安全“防護網”
社區工作人員、片區人民調解員和民警立刻行動,分別與房東和租客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溝通。他們向房東說明其作為房屋出租人,有義務確保出租房屋的使用符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對租客的違規行為應承擔一定的管理責任。如果因租客的違規行為導致發生安全事故或引發法律糾紛,房東也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向李某詳細解釋了其行為的違法性以及可能面臨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處罰、民事賠償等,引導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主動停止違規經營行為。
經過社區、調解員、民警與房東及租客的多輪耐心溝通和協商,最終房東同意與李某解除租賃合同,李某也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為不妥,同意搬離出租屋。至此,這起因租客違規經營引發的鄰里矛盾得以圓滿化解,社區又恢復了往日的和諧與安寧。
此次糾紛的成功化解,是多方聯動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一次生動實踐。它充分體現了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解決矛盾糾紛中的重要作用,也為其他社區處理類似問題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未來,婁東街道司法所將加強“警調對接”,深化融合治理,不斷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持續提高居民的法治素養,推動各方共同維護安全和諧的生活環境。
通訊員 龔朱穎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畢榮
校對 石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