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7月3日消息,國務院日前印發的《關于做好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試點措施復制推廣工作的通知》3日對外發布。
通知指出,2023年11月,國務院印發《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總體方案》,支持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開展先行先試,打造國家制度型開放示范區。經過一年多的試點試驗,開展了一批引領性、標志性制度創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較高含金量的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
此次復制推廣的77條試點措施,涵蓋服務貿易、貨物貿易、數字貿易、知識產權保護、政府采購改革、“邊境后”管理制度改革、風險防控等7個方面。其中,加強數字人民幣試點應用場景創新、優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政策、制定數據出境負面清單、推動電子提單等電子單據應用、健全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等34條措施復制推廣至其他自貿試驗區;推進電子支付跨境應用、鼓勵采信商用密碼檢測認證結果、實施數據安全管理認證制度、有序推進政務數據開放、提升政府采購平臺數字化水平等43條措施復制推廣至全國。
根據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試點措施復制推廣任務表,在加快服務貿易擴大開放方面,通知提出,深化金融科技發展和國際合作,便利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資產管理,為境外設立的基金產品提供境內投資管理、估值核算等服務。有序推進數字人民幣試點,支持具備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探索數字人民幣在貿易領域的應用場景。
優化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政策,支持跨國公司設立資金管理中心,在具備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完善資金池安排。支持再保險行業發展,推進再保險國際化進程。
在具備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自由貿易賬戶系統功能,優化賬戶規則,實現資金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與境外間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研究符合條件的資產管理公司(不含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支持證券跨境轉讓業務,在具備條件的自由貿易試驗區探索融資租賃資產跨境轉讓并試點以人民幣結算。